新華社發(fā)布客戶端北京3月8日專電 “立法法是一部‘管住法律’的法律,又不管衣食住行,那跟我離得相當遙遠啊!”新華社發(fā)布客戶端上刊登了“立法法修正案將提請全國人大審議”的新聞,網(wǎng)友董小姐一邊美甲一邊嘀咕。她惦記的還是兜里的錢、出行的車,“這才是老百姓實實在在的生活”。
殊不知,新立法法看似在“廟堂之高”,卻覆蓋“江湖之遠”。在聽了代表委員和專家的解讀后,董小姐才發(fā)現(xiàn)最初的想法有點“弱”。她關(guān)心的工資、出行那些事,立法法還真的都管得到。不信?請往下看……
從百姓錢包掏錢要依法
身為有車一族的董小姐,每月的油費不菲(有沒有同感?)。不久前,政府部門上調(diào)了汽油和柴油等成品油的消費稅,間接導致汽油、柴油價格上漲。董小姐算了賬,每個月又要多出幾十塊錢油費了。
雖然財政部有關(guān)負責人解釋,消費稅針對部分高耗能、高污染的消費品征收,但“真金白銀”脫手而去,讓董小姐心疼。什么時候才能把征稅、增稅納入法律程序,真正實現(xiàn)稅收法定、依法治國呢?(是不是你也這么認為?)
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發(fā)言人傅瑩在4日的新聞發(fā)布會上說,這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要審議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當中,就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稅收專屬作了更加明確的規(guī)定,稅收基本制度的內(nèi)容包括稅種的開征、停征和稅收征收管理等。
【專家解讀】
曾參與立法法起草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、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應松年說,此次立法法修正將稅收一項單列出來,有力地體現(xiàn)了“稅收法定”原則。
我國現(xiàn)行的大部分稅種都是國務(wù)院通過制定稅收暫行條例來制定的,當時是出于改革和發(fā)展的需要。沒想到,有些部門頂著“摸著石頭過河”的名義“光摸石頭不過河”:一些暫行條例一“暫”就是20多年。
應松年說,這次修改立法法,就是要解決這一問題。今后就要加快稅收法定原則落實的步伐,以后凡是開征新稅的,要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稅收法律;凡是要對現(xiàn)行稅收條例進行修改的,一般都要上升為法律;其他的稅收條例,要區(qū)別輕重緩急,逐步地上升為法律。總的目標是要在2020年之前,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。
聽了這些,董小姐甜甜地笑了。
限行、限購也要依法
董小姐遭遇過機動車單雙號限行。聽說相關(guān)部門要將單雙號限行常態(tài)化,她有點不開心:私家車是合法收入買的,符合安全、環(huán)保等上路要求,也按照各種要求繳納了稅費保險;自己有駕照,憑什么說不讓開就不讓。(給力!是不是想給董小姐點個贊!)
董小姐的閨蜜“更慘”。之前當?shù)卣硎静粫䦟囕v進行限購,可是某天下班前突然宣布“小汽車限購”,發(fā)布消息后兩個小時就立即執(zhí)行。董小姐閨蜜“直接哭暈”。
【專家解讀】
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姜明安表示,機動車限行、限購、限外可以認為屬于“城鄉(xiāng)管理”的職能,當然具有“減損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權(quán)利”的性質(zhì),今后實施這些行為必須有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地方性法規(guī)的依據(jù)。
北京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法院副院長宋魚水說,控制政府這類行為,不僅應在權(quán)力上控制,更應注重程序上的控制:要通過網(wǎng)上討論和聽證會、論證會,廣泛征求當?shù)厣鐣姷囊庖,要認真進行必要性、可行性研究論證等的分析審查。
立法法研究組成員、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姜明安還告訴董小姐,這次立法法的修正中新增了一個違憲審查反饋機制,如果老百姓覺得哪個法規(guī)違憲違法,向人大常委會提出審查申請,可以得到審查結(jié)果的反饋。
聽了這些,董小姐甜甜地笑了。
類似的問題還有很多。董小姐說,我相信政府出臺很多政策意見的本意是好的,“但鞋子不能比腳小,勺子不能比鍋還大,不是嗎?”
實用主義不能替代依法行政,立竿見影不能替代程序正義。法律是國之重器,良法是善治之前提。有了新修訂出臺的立法法這個“緊箍咒”,才能遏制和去除法律中模糊的表述、部門的利益,使法律真正成為保護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有力武器。這是董小姐的想法,你是不是也這么認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