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金華:待火災原因和損失調查清楚后,我和商戶們將利用法律途徑,討回自己的損失。
今起 全市展開消防大檢查
發(fā)生火災后,要以“失火罪”起訴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
在“3·10”火災通報會上,蘭州市市委常委、常務副市長吳繼德對從今日展開的消防安檢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根據(jù)市政府的統(tǒng)一部署,蘭州市消防支隊于今日起,組成100多人的消防安全檢查組,對在3縣5區(qū)范圍內展開大檢查。對于一時難以整改的,要切實采取死看死守的方法,直至徹底整改。決不姑息遷就,堅決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(fā)生。
“四不放過”兩“罪”起訴
對于發(fā)生的火災事故,要按照“四不放過”的原則,即:對于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,事故責任人和有關人員未做依法處理和未受到教育不放過,火災損失沒有核清不放過,不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過。對于一些火災事故,不能只處理當事人,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也要依法嚴肅查處,該追究責任的,公安消防機構要按照公安部、高檢、高院關于“失火罪”和“消防責任事故罪”的法律程序,及時立案偵查,對責任者依法起訴。
。保矀檢查重點必須徹查
這次大檢查的重點是商場、賓館、學校、醫(yī)院等人員密集場所、易燃易爆場所、石油化工和“三合一”廠房等。檢查的重點部位是建筑周圍的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,自動消防設施是否完好,滅火器材是否齊全好用。特別是把建筑周圍亂搭亂建商鋪,懸掛戶外廣告等,也要納入檢查清理的范圍之內。(金奉乾)
特別提醒
別信“消防中心”
蘭州市安委會辦公室主任、蘭州市安監(jiān)局局長萬可仁在會上強調,最近一段時間,市區(qū)內連續(xù)發(fā)生有人打著“省、市消防中心”的旗號,搞詐騙的違法行為,市政府希望廣大市民和企事業(yè)單位不要上當受騙。